走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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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

《通知》提出

要在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中科院所属科研院所中选择部分创新能力和潜力突出、创新绩效显著、科研诚信状况良好的单位开展“绿色通道”改革试点,包括开展简化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扩大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科研机构分类支持、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等试点工作,并加快形成经验在全国推广。

随后,各大高校、各大央企国企都积极跟进,纷纷喊出“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的口号,推出“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措施。

但是仔细分析,无论是国务院的文件,还是各高校和企业的措施,还是要有人对科研人员进行管理、进行监督、进行评价、进行激励。如果科研人员总是处于“被管理”、“被监督”、“被评价”和“被激励”的地位,那么就意味着这种激励政策和措施又一次走入了误区,不会产生原来预想中的效果。

#跑冒滴漏#

政策制定者,有可能是一些财务人员、审计人员、纪检监察人员,即使有一些科研人员出身的管理者参与,也是“异化”了的科研人员。在他们的头脑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误区,就是科研人员总想着多花钱、多报销、多分钱、多挣钱,所以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想尽一切办法堵塞可能引起“跑冒滴漏”的漏洞。

比如办法中引以为骄傲的“松绑”措施:合并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科目,这三项费用合计如不超过直接费用的10%,无须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科研人员在编制这部分预算时不用再具体说明开几次会、出几次差了。如此过于具体的规定显得很荒唐,可以想象松绑以前就更加荒唐了。

又比如:提高间接费用比重,加大绩效激励力度。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中实行公开竞争方式的研发类项目,均要设立间接费用,主要用于项目承担单位的成本耗费和对科研人员的绩效激励。核定比例可以按规定提高到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的20%、15%、13%。加大对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政策制定者只能看到有形设备的价值,看不到无形的智慧和思想的价值。在此之前根本就没有激励比例,只有成本花费。

再比如:重申劳务费不设比例限制。明确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均可开支劳务费。我想,既然宪法中已经规定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分配原则,在此规定劳务费开支可以不可以,实属多余。

本来是“法无禁止皆可为”,但到了科研管理领域,变成了“法无明文许可则不可为”。没有规定可以发多少奖金,则不能发奖金;没有规定可以报销某些费用,则不能报销,没有规定可以发多少劳务费,则不能发。制定政策的人难以穷尽所有漏洞,执行政策的人过于机械教条,以至于让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人总是感觉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没有被充分调动起来,科研人员自己也感到创造力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央企在执行政策和落实措施的过程中,还会遇到这样的悖论:

谁是科研人员?

研究室和实验室的工作人员算是科研人员没有疑问,那么科研院所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呢?

科研院所的领导人算不算科研人员呢?要知道,他们都是从优秀的科研人员中成长和提拔起来的。

再者,被抽调到集团总部从事业务管理和职能管理的管理人员算不算科研人员呢?

集团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也都曾经是一线最优秀的科研人员,现在他们算不算科研人员呢?

不算的话,他们是不是也需要激励呢?

进一步,在生产和运营一线兢兢业业工作的生产管理人员和营销人员也同样需要高超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他们算不算科研人员呢?

在科研院所的工厂车间中钻研了一辈子机械加工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也都是大学毕业或大专毕业,他们算不算科研人员呢?

不算的话,要不要激励?如何激励?

只要制定政策时一想到要圈定一部分人、激励一部分人,就会出现身份认定的矛盾,就会制造出很多不必要的矛盾和麻烦。

之所以在科研管理领域出现如此多管理问题,主要是制定政策的这些官员们并没有真正融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中,不懂得什么叫“科技创新与创业”?不理解“创业团队”的情怀、觉悟和激励原理,还在以公务员管理的“小人之心”度科研人员的“君子之腹”。

在我所工作的清华科技园区和启迪科技园区,有很多以科研人员为主的创业团队,无论是亏损还是盈利,无论利润高低、收入多少,团队成员都充满了创业和奋斗的激情。

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是因梦想和情怀而团结起来投入创业征程的,他们的积极性和动力来源于自主选择、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分配,来源于自我精神激励和对未来的憧憬和期待。他们能够做到成功不骄傲、失败不气馁、永葆创业激情和青春活力。

在自主创业的环境中,70岁不算老,20岁也不年轻,都可以勇挑重担,一个岗位集多重角色于一身。团队成员中有科研人员、有管理人员、也有财务人员和市场人员,一个创业企业要想成功,多种角色缺一不可,就像脑袋上的五官,没有那个更重要或更不重要。团队之间的合作规则和分配机制需要党中央国务院操心吗?需要各级政府官员操心吗?根本不用。各级政府只要做好份内的公共服务、从而创造和维护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就可以了。

所以,要想改变现状,大幅度提高中国的原创能力,一方面,政府和国企的领导人及各级管理者改变观念,变管理为服务,变“有限松绑”为“彻底放开”,为科研人员摘下自主选择组建创业团队的紧箍咒,自主决定创新创业方向和领域,国家不干预就是最大的支持,成果出来了给予一定的奖励就更好。

另一方面,科研人员也不要总是等待着“被松绑”、“被激励”,要不忘初心、培育科技报国的高尚情怀,捡拾起早已遗忘的“宏大梦想”、调动起逐渐冷却的“创造激情”,让我们的聪明才智和多年所学服务社会、体现价值!


2018年12月17日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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